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欠钱不还,公职人员被扣工资直至扣足为止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刘世伟)6月22日,拜城县人民法院下达扣留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扣留被执行人王某在其单位每月的工资收入直至扣足150000元。

    2017年2月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分行与王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加利息共15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分文未履行,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城分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拜城县法院于2017年4月25日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某立即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拒绝履行,后经法院调查发现王某系某单位的公职人员。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王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每月有固定工资,但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于是法院遂决定作出扣留被执行人工资款执行裁定书。为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必需费用,酌定每月保留1000元工资,剩余每月工资扣划至扣满150000元,将扣留工资款抵偿欠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及利息。

    公职人员借贷不还不仅损害自身信用,还会影响单位公信力,影响整个干部队伍形象。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因此,不仅是为了自身信誉还是从大局出发,公职人员更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