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刘婧 张水华)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越来越多人将看直播当做日常娱乐消遣的方式,有人更是不惜豪掷千金为自己喜爱的主播打赏。近期,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员工侵占公司款项打赏主播案件。
案例一:
张某是喀什某有限公司业务员,
业余时间,经常在某直播平台上看直播,
将自己的工资、绩效打赏给平台主播,
张某出手打赏很是阔绰
给喜爱的女主播刷起礼物来很是豪放
这让张某入不敷出,
便开始利用负责销售货物和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
共计将公司229402.22元货款用于个人开销和打赏主播。
近期,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担任公司销售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货款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
案例二:
无独有偶,
李某在喀什某公司担任注塑师傅,
空闲时间,流连于各直播平台,
尤其喜欢看“美女直播”,
为博红颜一笑,李某将自己本就不多的积蓄全部用于打赏女主播。
如何赚“快钱”继续打赏女主播成了李某“思考”的问题,
便开始利用其在喀什市某公司工作之便,
趁公司放假、无人看管之际,
分六次将该公司厂房内的价值近50万元十副护目镜模具和价值近5000元二百副平衡车铝板盗走。
李某将盗窃的模具、铝板分别卖给两家废品回收站,获得赃款近万元。
近期,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喀什市某公司价值近50万元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以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近年来,不少企业因防范意识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频繁发生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和盗窃财物的情况。喀什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核对制度,同时要加强员工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梳理近年发生的企业员工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者通过盗窃等手段打赏主播的案例中发现,一些人为了满足自己“虚荣心”等情感需求,在短时间内,非法占有和盗窃公司财物用于打赏主播,至案发时却无力偿还。喀什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面对网络直播应当保持理性,量力而为,抵御诱惑,合理消费。避免因在虚拟网络迷失自我而触及法律红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绿色、健康上网。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