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采集采编 张福生,采编号:public-033 2011年6月27日至28日,笔者出差在交城县周边看到这里环境恶劣,污染严重。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交城县工业企业发展迅速,机械加工与制造、铸造、化工、锻造、建材、煤化工、水泥工业企业初具规模,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在吕梁市开展的“三项治理”工作中,动作大,行动快,起点高,城市环境、绿化令人欣慰。
但是,走出城市来到城市外围,污染环境严重的企业随处可见,我们的车辆行进在大运高速公路上远处看到位于夏家营附近及位于城北的工厂里几座高高的烟窗排放着滚滚的黑烟。
在交城县水源保护地西社镇不少的小水泥厂仍在生产,开山取石,严重破坏这里山川秀丽的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文峪河水库严重受到被污染的威胁,据这里的老百姓反映,在西社镇区域内大大小小的水泥企业有几十座,拉运建材的车辆和其他车辆川流不息,整个西社镇尘土飞扬,环境极其恶劣。
我们来到位于交城县夏家营镇辛南村村西的附近发现远处建有多出土炼油的小作坊,这些土炼油附近堆积着不少的油桶,土炼油的炉子冒着刺鼻的浓烟,严重污染着这里的居民和农作物及果树的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指出: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上述交城县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交城县环境保护部门是否对环境检测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以及环境执法的责任起到了多少?
交城县作为太原的卫星城市,应该在环境保护,环境检测、环境执法上加强管理,确实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起到环境执法部门的作用,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成为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希望交城县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与交城县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真正把交城县发展成为山川秀丽,经济繁荣,名副其实的伟人故乡。
《全球公众传媒》公众记者 Public reporter:张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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