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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女子打“美女兼职”旗号 介绍他人卖淫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7-0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车彦霖)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介绍他人卖淫案件,被告人戚某(女)建立“敦化美女兼职会”QQ群,通过网络组织、介绍他人卖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为了谋取私利,41岁的被告人戚某在组建了“敦化美女兼职会”的QQ群。2014年3月1日23时50分许,经被告人戚某介绍,在市民刘某租住的楼房内,刘某付给李雪(化名)现金人民币300元,并与其进行卖淫行为。2014年3月4日凌晨1时许,经戚某的介绍,陈某付给戚某现金人民币300元后,将李雪带到敦化市某旅店内,李雪再次与他人进行有偿性行为。2014年3月5日23时许,被告人戚某再次“搭桥”,刘某又付给许小小(化名)现金人民币300元,并与其进行卖淫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以营利为目的,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戚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讯息来源: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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