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我的“关键词”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聚焦国家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郑州男子假装出售私房 抢夺中介人员

发布时间:2014-10-2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公众全民讯(丁华峰)房产中介以赚取中介费为生,遇到买房和卖方的人往往热情有加。然而就是这样的警觉疏忽,有人把实施抢夺的对象盯上了你。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专找房产中介人员下手的抢夺案,被告人孙用发财未成锒铛入狱。

  今年44岁的孙用(化名),居住在郑州市。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2月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9月4日被登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然而他的不劳无获的念头屡教不改。看到满大街都是房产中介公司招揽房源信息,让孙用灵机一动,何不骗这些想发财的中介人员的钱财呢。于是他装作卖房人,频频走进房产中介公司。

  2014年2月10日18时许,孙用将郑州市二七区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姚某骗至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院里,以委托中介卖房拿钥匙需要借用车及手机为由,乘被害人姚某不备之机,将其骠骑电动车(经鉴定价值16338元)及小米2S手机(经鉴定价值1663元)抢走。首次作案成功,孙用大喜过望,以为真找到一条发财捷径。 2014年2月13日19时许,他故伎重演再次出手。孙用依然装作卖房人,将郑州市另一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沈某骗至郑州市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里,以需要联系须借用手机为由,乘被害人沈某不备之机,将其苹果5S手机(价值5288元)抢走,并立即消失在拥挤的人流中。公安民警接到报案,通过监控等资料锁定犯罪嫌疑人孙用,很快将其捉拿归案。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孙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房产中介人员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其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孙用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同时责令被告人孙用退赔被害人姚某人民币18 001元、退赔被害人沈某人民币5288元。(讯息来源:郑州市二七区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